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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部委光伏行业相关政策
2024-07-11 发布

十五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环气候〔202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证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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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出台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规定了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通知》还提到,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本次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对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了企业更新设备的融资成本,从而激励其更积极地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活动。

    财政与金融支持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政策保障。国务院于今年3月份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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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6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公告》明确:为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系统。2024年6月25日~6月30日,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停用绿证申领功能,期间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正常登陆查看绿证核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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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25 日,财政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中央财政支持大规模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明确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标准及期限条件。通知指出,

    1)支持范围:面向大规模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 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2)贴息标准:贴息1 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 年。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 个百分点。

    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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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会会议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工作小组机制作用,协同推进普查试点工作。各部门、试点地区、有关单位要在试点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按照部门协调、央地协同和政企协同的推动模式,建立相关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行动、通力协作。二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高效推动普查工作开展。要充分依托各部门的专业力量、软硬件设施和已有工作基础,有效利用新能源领域各类社会主体掌握的测风、测光等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三要发挥试点作用,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各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尽快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普查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经验总结,为后续全国范围推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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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出台《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2024—2027)》《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等4项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

    《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2024—2027)》计划今明两年,分别修订18项和2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对完善政策标准、强化环境监管、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工作作出部署。《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针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方案制定、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6个重点环节,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全面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