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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能源政策要闻
2024-07-19 发布

关于加强清洁能源枢纽基地顶层规划,下一步,湖南将综合考虑衡阳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明确衡阳战略定位,在“十五五”能源规划中研究探索具有衡阳特色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

关于打造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高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湖南省实际,进一步拓展核心技术装备的范围,加强各级柔性电网电力电子装备、新型多元储能装备、智能控制设备和聚合平台装备的研发,支持衡阳打造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高地。

7月3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向辖区有关电力企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迎峰度夏保供主体责任。

二是要做深做准供需信息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用电负荷、电煤、主要流域来水等情况,做好分析研判。

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作用,开展短周期、细时段、高频次的跨省厂网交易,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考核以及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考核的有关工作。

四是要加快推动重点电力项目建设,坚决抓好重点输变电工程以及支撑性、调节性煤电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度。

五是要坚决守牢电力安全生产运行底线,加强迎峰度夏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电网运行管理,加强机组运行维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要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用电,坚决避免出现拉闸限电的情况,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7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抗牢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做好迎峰度夏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发布,其中提到,双方采取措施共同在哈实施绿色能源项目,包括运用高新技术建设发电站,对电网进行升级改造。

同时指出,双方愿推动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合作,分享发展经验,加强在信息技术、中小企业、5G、通信、数据存储和分析、能源电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6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项目意见》。

2024年拟立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中,包括虚拟电厂资源接入技术规范、微电网经济评价导则、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规范、电力系统电力电量平衡及调峰分析与生产模拟技术规范、公用配电网电能质量治理效果评价方法、配电网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节能技术监督规程、储能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规程等标准项目。

6月25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及多项问题及审计建议。其中提到,传统能源管理不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

一方面,2 省114家煤矿2022年超核定能力开采原煤1.2亿吨。另一方面,5省部分地区不顾自身消纳、外送和配套保障能力上马新能源项目,个别已投产项目 2021年以来已累计弃电50.13亿千瓦时。

50个“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401个子项目中,有 385个单体规模小于要求的100万千瓦,增加配套电网建设与并网难度。

7月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深化双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件明确,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推动火电、核电、新能源、抽蓄等电源,以及新型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7月1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其中包含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细则、甘肃电力市场结算细则、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3.1)。

其中,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3.1)(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日前现货市场交易按日组织,每个交易日组织次日96个时段(00:15~24:00,15分钟为一个时段)日前交易。日前现货市场采用“发用双侧分段报价、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开展。

7月1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细则、甘肃电力市场结算细则、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3.1)。

其中,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3.1)提出,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其中电力用户包含居民农业用户、现货用户、非现货的市场化用户三类。